冀农机管发[2017] 9号
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省决定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登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申报产品必须在河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之内(详见附件1)。
(二)申报产品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三)近年或省级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质检抽不合格及已被农业部和我省暂停和取消的产品,装配非国三排放标准发动机的农机具均不得申报。
二、材料要求
各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产品和企业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不申报产品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河北省享受补贴资格。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不能进入我省补贴产品范围,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补贴资格。
(一)申报信息材料包括:①封面;②企业信息及承诺;③河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汇总表;④加盖企业公章的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⑤部省级鉴定机构公布的产品的推广鉴定信息的网址链接。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包括②、③、⑤,报U盘,不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二)填写《河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汇总表》注意事项:一是产品大类小类品目必须填写正确,企业填报的品目应与农机鉴定部门发布鉴定信息中的“所属品目”一致;二是“基本配置和参数”一栏,企业可参照《河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项目,填写申报机具的主要配置和参数。
三、时间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3月6日,节假日不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富强大街6号,河北省农机推广服务总站。联系人:孙军科、马胜元。电话:0311-86046470。
附件:1.河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企业信息及承诺
3.河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汇总表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