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受理和信息变更有关审查规定》的通知
鲁农机鉴函字〔2017〕第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推广鉴定工作,根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6]6号),并参照《关于印发部级推广鉴定受理和信息变更有关审查规定的通知》(农机鉴〔2015〕63号),经听取多方意见,充分论证,修定了《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受理和信息变更有关审查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受理和信息变更有关审查规定》(鲁农机鉴函字〔2016〕第2号)同期废止。
附件: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受理和信息变更有关审查规定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