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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业保险仍有瓶颈需要突破

   2017-03-10 中国农业网4980
核心提示:政协委员骆沙鸣表示,应从供给侧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创新,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骆沙鸣认为,应进行巨灾风险分散方式创新,可通过财政资金、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税收减免和农业巨灾风险的证券化多渠道筹集建立农业保险专项基金,以财政拨款方式建立农业受灾补偿基金,每年追加一定资金到农业受灾补偿基金中,以应对大灾害出现时,弥补农业保险公司的超额理赔部分。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要以持续稳健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政协委员、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波对这句话感触特别深。浙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从2006年起步,到现在已基本覆盖到浙江全省范围,农业大户参保率超过80%,目前险种50多个,是险种最多的省份之一。张波说,浙江的农业保险之所以走在前列,得益于多方努力,其中有不少先进经验。比如,浙江率先推进气象指数保险创新,利用浙江省数十年气象数据建立模型,制定险种的赔付标准,保证农民当年种植的东西,万一受灾了有一个很好的赔付。
 
    政协委员、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国富表示,农业保险发展10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也不断开拓创新,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近年来先后推出了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创新性的险种,借助保险业在大数据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有效地降低了成本,更好地让利给广大农民。
 
    “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为农民撑好‘保护伞’。”张波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还有不少瓶颈需要突破:比如对于小额的保险,农民在意识上还不够强;怎样更好地理顺保险机制,刚开始需要有关部门强有力地推动;遇到巨灾的时候,不能由一家保险公司来承担,要采取分保的办法。
 
    政协委员、隆平高科常务副董事长伍跃时建议,对与种植业有关的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持续进行扩面、增品、提标、创新,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助推种植业提质增效。他还进一步建议,应针对新型种植经营主体开设“基本险+土地成本附加险”的保险产品。
 
    “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农民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又相对较弱。”高国富建议通过财政补贴,鼓励农业保险创新;持续优化农业巨灾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保险主体服务农业巨灾风险的能力。
 
    政协委员骆沙鸣表示,应从供给侧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创新,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骆沙鸣认为,应进行巨灾风险分散方式创新,可通过财政资金、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税收减免和农业巨灾风险的证券化多渠道筹集建立农业保险专项基金,以财政拨款方式建立农业受灾补偿基金,每年追加一定资金到农业受灾补偿基金中,以应对大灾害出现时,弥补农业保险公司的超额理赔部分。
 
    政协委员杨超建议,由财政部、保监会会同农业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林业局等部门探讨以农业保险形式发放部分农业补贴,并适当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国有大型保险机构发挥政治优势、网络优势、技术优势,积极探讨创新的保险产品,把资源向中西部、生产大县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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