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7日。
二、问题反映:公示期间,如对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有异议,请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3甲
电话(传真):024-86545067
电子邮箱:lnnjtgzz@sina.com
附: 辽宁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版).xls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