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化处函[2017]29号
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平市、泉州市等农机管理部门反映,在省域内销售的果蔬清洗机补贴产品涉嫌补贴额虚高的问题。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监测和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44号)要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决定从即日起,暂停果蔬清洗机品目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待各地调查核实情况上报后,将作出处理决定。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补贴机具的监管,对补贴额过高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书面报告。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