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网址:http://60.190.2.79/,点击2017年系统。
2、生产企业点击“生产企业登记”按要求输入信息获取企业用户名。请登陆系统修改密码,上传《生产企业承诺书》并及时完善企业、经销商和机具等相关信息。《生产企业承诺书》纸质文本(附件)邮寄至宁波市农机化服务总站。
3、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已满的产品、安装“国Ⅱ”柴油机的产品取消补贴资格。生产企业需及时告知农机部门上述相关产品信息,申请取消补贴资格。
4、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已列入黑名单的产销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联系电话:0574-87285476;联系人:黄曙敏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承诺书.doc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