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对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所有品目全部实施敞开补贴,重点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优势特色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所需机具倾斜,结合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需要,加大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植保、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等支持绿色发展机具的敞开补贴力度,协调推进畜牧业、果业、设施农业、重要农产品加工领域装备供给性,加快推进农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7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陕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
3.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额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由陕西省农机局发布公示。购机者可通过《2015-2017年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查询对应机具的补贴额度。“补贴额一览表”可在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购置补贴专栏(http://www.sxnj.cn)、延安市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113.140.78.198:803/city/index.chtml?id=Rbqmye)、所在县区购置补贴专栏、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询。
4.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延安市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温馨提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在办理补贴申请时,建议提供从事农业生产的相关证明)。
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补贴对象年度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凡超过补贴数量或补贴资金总额规定上限的,购买前须经县区农机中心审核备案。
5.补贴工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工作流程如下图:
①购机者根据自身需要,查询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合理选择补贴产品分档、型号、厂家,对照《补贴额一览表》了解该类机具的补贴额度。
②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或通过生产企业直销,议价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购买时注意经销企业经营场所是否悬挂有补贴生产企业授权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是否明示补贴产品的价格和配置信息。确认购买补贴产品后,还要及时检查所购机具的标牌是否规范、清晰,技术参数是否与经销企业明示的一致。
③购机者完成自主购机后,要向经销企业索要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承诺书(生产企业提供、经销商盖章、购机者确认)。购机发票上必须注明购机者姓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及所购机具的生产企业、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同时购机时还要确认生产企业已经将发票信息和人机合影上传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④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先购后补、先到先补的原则。购机者自主购机后切记要及时(一般应在购机之日起2个月内)到县区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到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县区农机部门录入信息,打印《补贴资金申请表》交购机者。购机者领取补贴资金申请表后等待农机、财政部门抽查核实、公示、兑付补贴资金。
鼓励购机者带机办理补贴手续,一次性完成录入、核实等手续。一般当月办完核实公示手续,次月领取补贴。补贴款直接汇入“一卡通”账户,可去对应的开户银行直接领取。购机者在县区农机部门查询补贴状态为已结算后,补贴资金仍未兑付到位的,可联系县区农机部门索要县区财政部门电话进行询问。
重要提示:
购机者切勿盲目相信虚假补贴产品宣传信息,购买非补贴产品将无法申请办理补贴。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
谨防涉及农机补贴的各种电信诈骗,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补贴申请表上市、县农机管理部门的工作电话。
7.咨询投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操作程序等可通过省、市、县区农机化信息网站购置补贴专栏、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询,也可通过关注延安农机微信公众平台了解相关农机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