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新型经营主体有望迎政策支持
“新型经营主体怎么带领普通农户,是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的问题。”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指出,《意见》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市场营销、人才支撑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表明了中央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相关意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多项完善农业保险体系的措施,着眼点正是为了弥补市场在这方面的缺陷,让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而从《意见》来看,中央培养新型经营主体也是更多地用市场化的办法,促进资源向这些经营主体倾斜,引导农户发展。
有关专家表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政府的引导作用也非常重要。以财政补贴为例,新增补贴资金未来将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达到一定规模或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新增补贴资金中或被给予优先补贴或奖励。农业保险方面,未来还将创新推出财政支持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并建立各级财政共同投入机制。
突破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将进一步推进
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和明确适度规模经营的相关标准是先决条件。多位专家认为,由于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发展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的必由之路。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发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要靠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农业资源要素市场,农业土地等生产要素,完善农产品市场机制。要靠有效的、公平公正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动,靠科技创新和社会化服务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今年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等“三权分置”改革将深入推进。据悉,目前人大和各地方人大常委会正在加快调研进度,相关法律修订以及实施细则制定将成为今年的重点工作。
预测今年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或增一成
中国社科院《农村绿皮书》显示,2017年,粮食等农产品价格预计进一步下跌,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得的收入很难有明显增加。但是,随着不断推动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预计全年农民人均获得的财产净收入有望达到300元,比上年增长约10%。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苑鹏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与发展是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的首要载体,可通过土地流转、托管、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面积和服务面积,优化土地、资本、劳动力的要素配置,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业综合效益提升。同时,通过合作制、合同制、联合制等多种组织制度创新,与农民形成合作经营、“公司+农户经营”“互联网+农户经营”等多种不同类型的经营模式,创新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成为引领、带动农民增收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