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职工到农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购机申请,农场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职工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职工申请购机时无需在系统中录入购机申请表,也不需要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
3. 职工购机后,将机具及发票等资料到农场农机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系统中录入购机信息,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 公示无异议后,农场农机主管部门打印《资金申请表》,提出结算申请。
5. 农场财务部门给购机职工办理补贴资金结算手续。
注意:所有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必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同步运转。没有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输入购机信息、办理结算手续的,一律不得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