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武:曾几何时,农村中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合作社解决了传统小农分散经营,抵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近年来,作为我国农村重要的经营模式的专业合作社,有效的增强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员的利益,虽然并未达到“任凭风吹浪打、稳坐钓鱼船”,但不可否认,专业合作社已经逐渐成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截至2016年底,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达179.4万家,是2007年底的68倍,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44.4%。
但经营规模小、实力弱、服务层次低、规范化程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甚至有名无实,空壳合作社频现,鱼龙混杂,发挥不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作用,缺乏有效的监管,让广大农民“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合作社,该如何有效的去解决这些问题,做到实至名归呢?
从本质上来看,要从内部机制、外部动力两方面探索出能普遍适用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社运作机制,积极引导农业从业者探索优化“合作社+”模式,比如湖北省宜都市土老憨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出了“合作社+农户”入股公司的做法,有效地使各方形成了结实的利益共同体。而作为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在对合作社的监管方面入手,比如由农业部门和工商部门联合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管,尽快建立合作社退出机制,并且从制度上去解决融资难、保险缺失、农业补贴薄弱以及人才缺乏的问题,为合作社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作为合作社的负责人,更需要有高格局。多途径的扩大经营规模,广泛运用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吸引各方面资金投入,开展联合合作,不断提高经济实力。接下来要在提升个体合作社的规模化水平,增强竞争力方面入手。目前,一些地区已在开始发展联合社的模式,比如养鸡联合社、农村经济联合社等。
当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号角吹响,农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之时,瞬息万变的市场大潮已高调来袭,作为新型经营主体代表的合作社不内外兼修,更待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