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12日),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获悉,为深入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调整完善大豆补贴政策,该省出台了《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于此同时,辽宁省也正式公布了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这标志着2017年行业影响力、直接影响农民朋友收入的补贴政策开始落地实施。
小美先带大家来看看今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基本原则。
惊喜!大豆玉米补贴终于来了,这次大豆补贴竟然高于玉米?
一、市场定价、价补分离
进一步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自2017年起将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调整为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现玉米和大豆补贴机制相衔接,玉米和大豆价格由市场决定,政府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给予一定补贴,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和大豆,形成购销主体多元化和多渠道流通的市场格局。
二、统筹资金、统一政策
省政府统筹安排中央补贴资金,科学确定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分配比例和规模。
全省范围内施行统一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对玉米生产者和大豆生产者分别执行统一的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充分发挥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对调整区域种植结构的决定性作用。
三、保障收益、调整结构
在保证生产者种粮基本收益的基础上,结合补贴资金额度、补贴面积及结构调整方向等因素,对玉米生产者和大豆生产者实行差异化补贴标准,引导扩大大豆种植,促进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落实改革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补贴机制,实行面积公示、补贴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维护玉米和大豆实际生产者合法利益,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发挥政策效应。
同时《方案》对补贴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
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包括乡村机动地),且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关于补贴标准,方案中提出:
根据全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经省统计局、农委核实确认的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和大豆种植成本收益以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我省当年亩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原则上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
《方案》还对面积核实、补贴发放、资金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面积核实上,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和省农垦总局组织统计、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玉米和大豆实际种植者申报的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实地核实工作,并进行张榜公示,确保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真实准确。
在补贴发放上,各市(地)、县(市、区)和省农垦总局在接到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后,由其财政(财务)部门根据同级统计、农业部门函告的补贴对象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及省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方案》就补贴的原则、对象、发放等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与去年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大豆由去年的目标价格补贴变成了种植者补贴,与去年的玉米补贴方式一样了,而且确定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原则上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不过具体每亩补多少并没有说明,需要后续关注。
本次补贴的主要看点
1、黑龙江、辽宁明确规定,大豆补贴标准将高于玉米补贴标准,以此种方式促进种植结构调整;
2、黑龙江省玉米、大豆补贴仍然全省统一标准发放,不会区分是否为镰刀弯地区;
3、辽宁省玉米、大豆补贴标准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黑龙江、辽宁明确表示,流转土地补贴归属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5、补贴需要自主申报,补贴土地面积为在册耕地;
6、辽宁表示补贴将在10月底前发放完毕。根据往年经验,预计黑龙江的补贴发放时间将稍晚于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