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缩减为44个
据悉,2017年,中央安排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86亿元,用于补贴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特色农业生产加工机械化、牧草机化发展所需机具,预计扶持3.5万农户购买4万台(套)农机具。
截至2016年底,山西省共使用中央财政资金44.73亿元,省财政资金2.19亿元,带动农民投入109.57亿元,共扶持66.25万农户购买各类农业机械89.89万台 (件、套)。13年来,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山西省农业机械化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6.6%,超出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比2003年增加29.7个百分点。全省农机化完成了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的重大跨越,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农机化发展促进了农业农村的大变革,开启了以机械化为重要标志的现代农业新时代。
据了解,今年全省的补贴范围由上年度的46个品目缩减为44个,剔除了连续两年无产品入围或市场需求量很低的沼液沼渣抽排设备和潜水泵2个品目;优化调整分档产品的补贴额度,继续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补贴比例不高于30%;对深松机、联合整地机、根茎类种子播种机、免耕播种机、中耕机、薯类收获机、捡拾压捆机、压捆机、饲草裹包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等11个品目实行敞开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市选择区域内的部分县(农机化示范县、58个贫困县等)对本县选定的所有品目实行敞开补贴。购机者可在7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关于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购买机具时获取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发票、本人银行卡等申请资料和新购买的机具到户口所在县级农机部门进行核实并办理补贴申请。相关部门审查无误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就兑付到了购机户银行卡或农机服务组织的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