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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把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形成一个重视、关心、支持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社会氛围。要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分行业及时制定救灾应急预案。对因防灾减灾工作宣传发动不及时、组织领导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影响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标实现的,要进行问责。
二、要加大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物化补贴力度,形成补贴制度常态化,扩大技术覆盖面,发挥财政资金的“酵母”作用,推动各项关键技术落实到田,实现稳产增产。加大财政投入,抓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农田旱涝保收水平。提高蔬菜大棚和养殖设施建设标准,增强抗灾减灾能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业保险水平。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进一步扩大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目录品种保险,支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适度扩大作物及养殖业保险试点。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和互助合作保险,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农民作为防灾减灾的主体,农业部门要加大防灾减灾技术知识宣传力度,编制通俗易懂的技术明白纸,发放到农户。
四、加强防灾减灾技术支持和服务。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涉农部门要针对气候特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协调行动,抓好农业技术咨询、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形成抗灾自救、助农增收的合力。要搞好灾后仓房维护,加强粮食市场建管,做好粮食收购预测,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和粮食。要搞好农产品流通,抓好农资商品供应,特别是要做好种子、种苗、物资供应,确保农业灾后恢复生产需要。要做好旱涝趋势监测预报服务和影响评估,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不断完善救灾救济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次生灾害处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