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补贴方式,今年实行在资金额度范围内先购机后补贴,先来先补,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购机者在自行购买属山东省2017年补贴范围且已在山东省完成归档的产品后,携带购机税控发票等有关手续,带机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为方便办理补贴手续,县(市、区)农机部门根据需要,可要求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提供所售产品归档明细。对于敞开补贴的机械,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因资金不足今年无法补贴的,可按照下一年度政策执行。
各县(市、区)补贴实施进度要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实时发布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补贴资金剩余情况。
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今年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去除经销商录入环节。农机生产企业自主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负责录入和维护农机经销商、产品信息等内容,并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积极探索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的工作手段,今年在济宁、菏泽两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手机网上办理试点,各市也可结合实际进行推进。
今年是山东省实行先购机后补贴和农机购置辅助管理系统中去除经销商录入环节的年,在购机补贴申请程序和购机后补贴系统录入环节上都有较大变化。各市级农机、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政策要求,制定本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指导意见;各县级农机、财政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县(市、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本地区补贴申报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工作和责任分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省级统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维护工作。所有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县(市、区),均要全程公开年度补贴方案、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年度补贴情况等信息,及时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并对受益农户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实现全程透明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农业部、财政部有关部署要求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实施进展情况调度监控,督促加快实施进度,严格补贴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补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强化工作监督检查,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加大购机补贴实施全程特别是实施进度、机具核验、信息公开和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督查力度。要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结合农业部黑名单数据库和违规通报,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对于工作中发现和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违规违法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逐级上报。
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严格按规矩、按程序、按要求开展工作,坚决不碰红线、不逾底线。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以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内控机制为重点,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工作,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不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将作为今年省里延伸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