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空牌,坑资金
不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只是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套取政府奖励资金,成了名副其实的“挂牌社”。有的合作社以村组干部或家庭成员凑人数而成,只具有法律形式,而没有按章程运作,成为“空壳社”。各地政府基本就持一个态度——取缔
二、一人做主的合作社
合作社顾名思义,就是多人合作商讨的一个形式。如果说合作社里都是一个人在考虑怎么支配、怎么运作,都是一个人说了算,那这和企业就没什么太大差别了。这样的情况也是有可能被取缔的。
三、非法集资
这两年有很多打着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的旗号,采取高额回扣、金钱利诱等多种形式,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然后异地放贷。一旦资金断裂,就卷款跑路,给农民带来无尽的伤痛。
四、不规范的合作社
一方面是财务的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随意管理,账目不清。另一方面是不送报告的,规定,合作社要定期上交运营报告,如果不及时送达或者有弄虚作假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的会直接取缔。
小编认为既然申请了合作社就好好经营,不要搞一些非法的手段,害人害己,好好经营合作社虽然不能说可以带来天价的收益,但好好运营相信收益也不少,别到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