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我处拟对食用菌料装瓶(袋)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2个品目拥有资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请有生产食用菌料装瓶(袋)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的企业提供下列材料,于7月14日前寄送到我处,逾期未收到的,将视为无相关材料。
(1)实用新型、整机发明专利文件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
(2)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定型证明文件或检查合格证明;
(3)田间实地试验验证情况;
(4)产品标准的先进性评价情况。
联 系 人:徐庆锋
联系电话:0591-8756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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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农机化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