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首次选择浙江、福建、湖南3个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2017年,农业部、财政部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除继续在浙江、福建、湖南开展试点外,增加山西、辽宁、湖北、重庆、甘肃、新疆、青岛开展试点,以进一步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拓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资质条件认定的有效渠道,加速农机新产品新装备推广应用。
会议强调,2017年试点机具品目的选择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统筹考虑我国农机产品创新现状与省域内农业产业需求,重点选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化肥深施以及饲草料、马铃薯生产等方面所需的农机创新产品,探索开展补贴的路径和方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