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要求各省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本省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要求各省参照中央做法,将本省绩效指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渔业部门不定期对地方市县的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不定期抽查,并将绩效评价和抽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这批资金的下达,将助推现代渔业发展,对促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增强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提升我国渔业国际竞争力,起到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下一步,农业部将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各省渔业主管部门加快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继续加强项目实施督导检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