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过程中,我区坚持制度在先,监管严明,严格执行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三个不得”,坚持公开透明操作,保证农民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使广大农民得实惠。
区农委、区财政局严格执行以“补贴对象公示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补贴实施网络管理制、管理过程监督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程序,确保一个步骤不减、一个程序不少。区农机监理所、农机校则跟踪抓好牌证管理、培训服务,对购买拖拉机、收割机等动力机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行驶证;区农机推广站积极引导新机具、新技术发展,大力抓好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服务,促进全区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挥多重效应。
积极落实“两个责任”,主动介入工作并着力构建农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补贴政策廉洁实施。全区农机补贴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制度,工作纪律上强调秉公办事,不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在执行补贴标准上坚持原则,不弄虚造假、骗取资金;在办事程序、结果上公开透明,不暗箱操作、牟取私利;在公开公示上严格监督,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在产品选购上尊重民意,不强行指定经销商和农机产品;在发现问题的处理上从严问责,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