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7〕15号)文件要求,结合、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抽查情况,确定开展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因资料填报不完整、图像不清晰、网址链接不正确、产品归档类别等退回的产品,请按照系统的审核意见,根据归档通知要求,重新修订后上报,否则不予归档。投档产品相关配置、参数信息要准确填写,确保投档产品参数填写完整,与所提交的相应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参数相符,并能够根据所填参数准确界定产品所属档次。
二、对手扶拖拉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植保机械等配套柴油机动力的产品需要上传型式核准证书的产品,请及时上传上报,没有上传型式核准证书的不予归档。配置汽油发动机的产品请在配置与参数中注明汽油发动机及型号。
三、、二批已经公示无异议的产品,投档系统不再修改。公示期间,对本企业归档产品有异议或填报错误、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以及发现归档产品信息存在问题的,省局组织审核后,系统已经退回。请及时查看本企业归档产品审核意见,并重新修改上报。
四、对不符合我省归档范围、在范围内违规操作取消补贴资格等情况退回的产品,请勿再提报。否则将对涉及弄虚作假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取消该企业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五、7月15日前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的补贴产品,纳入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请按照归档相关要求填报。
六、本次归档为本年度最后一次归档,截止到7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产品信息修订上报以后,因产品归档信息不全、不准确或不符合归档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咨询电话:0531-83199612;技术电话:0531-83196867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