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啥意思
与家庭联产承包义务制一样,乡村土地流转也是农民本人的发明。乡村变革30年来,经过两轮土地承包,我省95%的农户承包到了土地,97%的耕地实行了家庭承包运营。但随着形势的开展,统分分离的双层运营体制呈现了一些新状况。从“分”的方面来讲,农民在市场的主体位置很脆弱,与开展现代农业的请求不相顺应;从“统”的方面来看,集体经济大多变成“空壳”,原有的乡村效劳体系曾经不顺应,新的效劳体系还没有健全,千家万户的小消费难以顺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在一些人多地少的中央,人地矛盾日渐突出,而愿意运营土地的农户和工商企业急需土地,扩展运营范围。于是,一些中央的农民自发地经过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停止土地流转。到2008年底,我省乡村土地流转面积725.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4.9%。
理论证明,乡村土地流转既缓和了人地矛盾,使局部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还促进了农业范围运营,是进步农业比拟效益的一个好方法。中央尊重农民的首创肉体,热情支持土地流转这一重生事物,并提出:依照完善管理、增劳的请求,标准土地承包运营权流转。
那么,乡村土地流转会不会改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呢?不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提出:赋予农民愈加充沛而有保证的土地承包运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坚持稳定并持久不变。今年中央1号文件也规则:乡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动土地集体一切性质,不得改动土地用处,不得损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也就是说,乡村土地流转后,相当于“三权别离”:运营权归受让方,承包权还是归承包农户,一切权也还是属于集体。流转后的土地,依然只能用于开展农业,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用处;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流转权益,如租金、股份分红等。这也表现了中央实在维护农民权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