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人士表示,本轮试点保险标的为水稻、小麦、玉米。与以往基础性农业保险相比,大灾保险明确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专属保险产品。根据我省实际,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确定为50亩及以上。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大,水稻大灾责任保险新增“高温热害”,小麦新增“干热风”。保险金额大幅提升,水稻、小麦、玉米的保险金额由原来700元,分别提升至1100元、1000元、1000元。为推动试点进行,中央财政对试点地区的水稻、小麦、玉米保险保费补贴由35%提升至45%,试点地区本级财政保费补贴负担将有效减轻。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可以选择投保原已开展的基础保险,也可以选择投保新颁布的大灾保险,但不得重复投保。
本轮试点范围为沛县、溧阳市、如东县、东海县、涟水县、滨海县、射阳县、宝应县、高邮市、丹阳市、兴化市、靖江市、沭阳县、泗洪县,以及该14个试点县(市)辖区范围内的省属农场。
为推动全省农业保险工作进展,此前省财政厅已全额预拨了省级财政安排的2017年保费奖补资金13亿元,并对下办理完成2016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算。去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业保险保费奖补资金共计13亿元,其中5.75亿元用于地方特色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奖励。江苏各级农险保费补贴比例从2007年的60%提高到目前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