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对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粮食烘干仓储、节水灌溉、施肥、残膜回收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同时,紧紧围绕引导绿色、智能、、高端农机装备创新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结合实际需要,在通用类补贴机具范围内选取不超过5个品目的重点机具,开展档次优化,档次优化机具的补贴额按不超过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
《通知》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大推广鉴定力度,指导、支持农机鉴定机构积极受理、开展鉴定能力范围内的省级推广鉴定,优先保障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的农机产品的推广鉴定。对于补贴资金的使用,各级部门公布年度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产品信息表等,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激发农民群众购机用机积极性。指导各地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励县乡开展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服务,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同时,围绕补贴机具范围确定、分类分档与补贴额确定、资金规模分配、举报投诉查处、延伸绩效管理等关键环节工作,建立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明晰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