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部,隶属亳州市,是农机大县,全县农机总动力190万千瓦,农机专业合作社200家,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7000台,联合收割机保有量6200台,农机从业人员12万余人,全县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8%以上。2014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2015年被评为“平安农机”示范县。
近年来,利辛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农业机械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农机手通过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和跨区作业实现了增收致富,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做出积极的贡献。但随着农业机械增多和跨区作业的发展,农业机械问题日益突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时有发生。针对农机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保险公司不愿承保、委婉拒保的情形下,利辛县农机部门积极向政府汇报,想方设法为机手办理各类农机保险,千方百计落实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打开了农机保险的局面,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确保了上道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保交强险,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机管理工作的开展,受到广大农机手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的好评。
特色农机保险的现状及做法
自2014年以来,利率农机监理站和国元保险公司不断创新特色农机保险承保方案,提高特色农机保险的参保率,完善了全县农机行业风险保障机制。开展特色农机保险3年来,全县共有6000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保交强险,年年参保率达95%;各种特色农机保险累计保费达210万元,全县机手共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达70万元,得到特色农机保险理赔65万元,有效地避免了机手因农机事故赔偿而造成的贫困,为机手带来了相当可观的利益。使得利辛县的农机保险工作翻开了新篇章,初步形成了政府扶持、农机手受益、承保公司盈利的农机保险模式。
利辛县农机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力争农机保险摆上农业农村工作重要位置。依据2011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精神,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利辛县特色农机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县财政预算列出30万元资金,将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型拖拉机的交强险、机上人员责任险和联合收割机的交强险、机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两个农机保险方案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由县财政给予30%保费补贴。按照农业政策性保险管理实施办法,统一由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承保,以实现保险行业大数法则,化解风险。国元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实行农机手差额投保,农机监理部门审核把关,保险公司定期即时与财政部门结算的办法,尽量方便农机手办事。二是突破难点,将特色农机保险与农业保险统筹安排。在县财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农机部门和保险公司明确了农机保险具体操作的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建立了合作机制,建起了台帐,疏通了保险办理、理赔信息交换渠道,使全县开展农机保险工作稳步有序。三是密切配合,不断创新特色农机保险工作措施。农机保险工作要做到真正使农民机手受益,最关键是做好事故救援与损失理赔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农机保险惠及农民的政策效果,才能切实促进农机生产。为此,农机监理部门就农机事故的应急救援和理赔补偿,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依托2个农机监理工作组,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全县各乡镇的农机生产作业情况随时掌握,事故救援迅速及时,定损理赔协调到位。四是广泛宣传,提高机手对农机保险的认识,强化农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推动了全县农机保险工作。在新的工作框架下,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农机部门以及保险公司建立健全承保理赔业务服务网络,共同为机手参保的承保、合同签订、涉险事故勘察和事故理赔等工作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展牌、宣传手册、标语、平安农机通等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点线面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发动,营造了浓厚的参保氛围,使广大机手纷纷主动投保,为农机保险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目前在利辛县农机保险积极效应正在逐步体现,财政补贴农机保险的实施,大大减轻了农民机手的负担,提升了农机生产水平。在财政补贴的引导下,广大农机户投保积极性逐步提高,因保险而制约的农机上牌、上证及检审率低,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促进了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工作的开展,农机“三率”稳步提高。及时的理赔,提高了农机手农机事故后快速恢复生产的能力,有效地减少了农民机手因事故返贫的问题,增强了农民机手应对事故风险的能力。
特色农机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机保险方案设计应更贴近农机手要求。以利辛县为例,由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车损保险费用过高,尽管农机手有要求,考虑到农机手的承受能力及补贴资金的限制,农机监理和保险部门也不得不舍弃。在近年的麦田火灾事故中,一户农民10多万元购置的新机具报废损失惨重,令人惋惜却又爱莫能助。
联合收割机机上人员责任险保费高、保额低,机手抵触情绪大。几年来,联合收割机保的是机上人员责任险,保5.5万需360元。近年来,全县高性能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增长很快,这些收割机一般都是用卡车装载,不在道路上跑,且性能较高,出险率低,作业时间短,因此与拖拉机交强险相比,保费显得偏高,尽管有财政补贴30%,但联合收割机手投保积极性不高。
全省统一政策势在必行。农田作业农业机械管理是农机部门职责所在,提高其纳管率、持证率、年检率也是上级部门的严格要求,实行农田作业农业机械保险补贴政策同样是政策导向,制定统一的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政策和保险补贴政策势在必行。农业机械参加保险后,为农机生产提供保障,使农机事故及时得到妥善处置,又能够确保管理、宣传、事故统计工作措施的落实,利于农村社会稳定。
建议与对策
各省级应明确联合收割机的保险办法。一是要明确保险的种类。联合收割机有动力,也在道路上行走,应按交强险投保。这样能降低保费、提高保额,增加农民的保障水平,减少农民的保费支出;二是既作为交强险投保,就要规定联合收割机必须参保,而不是用“鼓励、动员机手参保”的提法。三是要明确投保的方式,联合收割机在办理年检手续时,一并办理保险手续;四是要明确监管办法,联合收割机在领取《跨区作业证》前首先要出示保单,否则不予发放《跨区作业证》。同时加强路检路查,把查保单与查驾驶证、行驶证、跨区作业证都作为必备条件,无保单的按《道交法》规定进行处罚。并且适当提高财政对农机政策性保险补贴的比例。
合理设置农机的保险费率。对农机的交强险,车损险等保费的多少应当与农机使用的频率、时间段,出险率有关,使用频率、出险率和费率应当成正比。例如联合收割机作业场所也决定了其事故率要远低于拖拉机,因此其车损险保费应当相应降低。
财政补贴的资金一定要提前到位。长期的工作实践表明,保险公司见费出单、先全额缴后半额退的做法制约了参保率的提高,特别是在保费标准较高的情况下,机手的意见很大。因此要争取实现财政补贴资金提前到位,让机手缴纳财政补贴后剩余的费用,利于农机手参保的积极性,同时为机手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