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表示,就他掌握的情况来看,近年,农业领域的非法集资案发数量明显增多。例如,在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企业以发展现代农业、进行特种农产品开发为名,对投资者承诺“月利率40%”的高额回报,骗取投资人资金。获得资金后,涉案企业负责人卷款潜逃。
“目前非法集资活动正逐步从城市向农村,从重点地区向非重点地区蔓延。”谢亮说,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少、对金融的了解程度较低,不法分子往往以种植、养殖、农业开发等名义,打着响应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以高利率为诱饵,骗取投资人资金。
谢亮表示,农业领域的非法集资通常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能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高额回报。其中,有的以提供种苗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以代管代养代销的方式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后给予现金回报。
“农业项目受天气等因素影响,往往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如许诺固定比例回报,尤其是以月计息的,投资者要谨慎。”谢亮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必要时可以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切勿盲目相信所谓的生态农业、高科技种植、养殖项目,避免误入所谓的“高回报”陷阱。(记者 戚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