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粮食拍卖公示质量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商务纠纷,《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政策性粮食销售质量管理。今后组织粮食竞价销售,中储粮总公司要提前一周提报挂拍标的清单并公示。有意向竞买的粮食局交易协调中心会员单位,须提前实地查看或查验标的实物质量情况。粮食质量情况一经确认,粮食成交后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为防止政策性粮食承储库点瞒报出库能力,变相阻挠粮食出库,《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承储库点出库能力核验。中储粮直属企业和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提前组织,结合承储库点入库能力、交通状况、出库条件等,对出库能力进行现场核验,并对核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有关情况随标的清单一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