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0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传真方式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471—4300268;传真电话:0471—430026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自治区财政单独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7年9月4日
一、公示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0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传真方式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471—4300268;传真电话:0471—430026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自治区财政单独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