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发〔2017〕61号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要求,经调查研究、专家讨论和公示,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现予以正式印发。
《一览表》确定的补贴范围为11大类、34小类、93个品目、349个档次(附件2)。今年继续实行“定额+限比”的补贴额确定方式,限定比例为45%,当年执行。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为购机者提供便利。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公布稿).xls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机购置补贴具品目汇总表(2017调整).xls
自治区农机局 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