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不按市场价的逻辑是:征收后是用作公益用途(虽然公益用途范围到现在没界定清),所以征收就可以不按市场价补偿(而按原农地用途收益的N倍补偿)。毕竟征收是为了大家的利益嘛!给你办事你少拿儿点不能理解吗?
备注:公益用途不是也应该谁受益谁承担成本吗?征地后十万人受益,但压低征地价格不就是成本让被征地的少数人承担吗?
2、土地涨价归公的逻辑?
随着城市的推进,城市及周边土地越来越贵是正常的也是规律。问题是,土地涨价的受益分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主张涨价归公的人认为:土地涨价,跟农民的关系不大,主要得益于城市规划和公共设施的改善、产业升级,并且土地涨价收益分配还要考虑公平问题,要考虑到所有人而不是少数人。所以涨价应该归公!(公是谁?请大家思考!)
主张涨价归私的人认为:财富有三次分配,个基于产权(谁的地谁受益),第二次基于政府(财税制度,增值可以收税),第三次基于公益慈善。所以次分配, 基于产权最合理。政府完全可以在财税制度上针对土地增值收税来解决公平问题(政府心想要是这么容易通过财税制度收,还用在这儿纠结吗,收个房地产税都难产十几年!现在土地出让一次性都收了70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