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要求,各级粮食部门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严格执行政策,保护农民利益。按照预案规定,根据粮源和仓容分布合理设置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就近售粮。加强市场跟踪监测,对符合启动预案条件的,适时按程序报批启动实施,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支持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发挥加工企业引擎带动作用,扩大加工转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通过粮食推介会、产销协作洽谈会等方式,积极开展产销合作,拓宽销售渠道,加强运力协调,提高运输效率,促进区域间粮食有序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