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提出,要优化农业主体功能和空间布局,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农业空间布局体系。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应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合理区分农业空间、城市空间、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力区域布局,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规范农业发展空间秩序,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
优化农业空间与城镇空间布局。国土空间是宝贵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土空间开发,既要满足人口增加、人民生活改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需求,更要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城市空间总面积的扩张,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特别要保护好平原和城市周边的基本农田,促进城乡空间优化和统筹发展。
促进农业空间与生态空间协调布局。生态空间是维护生态的基础和保障,应坚持保护优先。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的过程,与绿色发展相融性。要充分认识农业的重要生态功能,积极发挥农业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大幅提升农业的生态效能。在农业生产中要扎牢农业绿色发展的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不能造成生态环境的不可逆转,促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坚持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要按照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立足各地水、土等资源现状,按照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保护发展区的布局,引导农业发展向优势区聚集,减轻非优势区发展农业的压力,防止和解决空间布局上资源错配和供给错位的结构性矛盾,努力建立反映市场供求与资源稀缺程度的农业生产力布局。强化资源环境管控,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名录,控制种养业发展规模和强度。
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布局农业生产。农业绿色发展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将绿色导向贯穿于农业发展全过程,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严禁侵占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的农业开发活动,构建田园生态系统。要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立足空间均衡和稳定,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认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明确区域生产功能,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实际工作中,要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摸清农业资源底数。构建天空地数字农业管理系统,利用航天遥感、航空遥感、地面物联网一体化观测技术,实现资源环境的动态监测和精准化管理,为不断动态调整农业主体功能和空间布局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