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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的规定,我厅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申请的自治区级鉴定能力扩项进行了农机鉴定能力认定,现予公告。
附件:2017年通过自治区级鉴定能力扩项认定的农机产品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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