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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再谈“三权”分置

   2017-11-17 经济日报韩长赋5670

二是统筹解决了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土地是财富之母。“两权”分离实行农户平均承包土地,保障每个农村人口基本生存发展权利,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但在土地分包过程中,不少地方实行水旱、肥瘦、远近搭配,导致承包土地细碎化,户均耕地7.5亩、5.7块,农业生产效率难以提升。“三权”分置找到了兼顾公平和效率的有效办法,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促进经营权的协商交换、土地整理,实现小块变大块、连片经营;通过经营权的流转、托管等,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

  三是统筹解决了封闭与开放的问题。我国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承包土地。在“两权”分离制度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起,谁承包谁经营,承包者就是经营者,承包经营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排他性。“三权”分置后,实现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承包权是成员权,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封闭运行,保障了集体经济成员的合法权益;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具有开放性、社会性。这样一来,农村土地可以由本村人经营,可以将经营权流转给外村人,也可以流转给城里人,实现了土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四是统筹解决了外出务工与“谁来种地”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幅减少,加上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农业经营效益持续降低,农业劳动力兼业化、老龄化、妇女化问题突出。“三权”分置推动了土地经营权流转,2.3亿农户中流转土地的超过了7000万户,比例近30%,促进了农村分工分业。外出务工农民安心进城,新型职业农民茁壮成长,农民务工务农各得其所,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解决了农村“谁来种地”的问题。目前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达到270万家,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200万人,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和领头羊。

  五是统筹解决了家庭承包与规模经营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家家包地、户户种田”,千家万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也难以容纳现代技术装备,家庭经营效益也难以提高。“三权”分置放活了土地经营权,土地向种田能手、种养大户集中,小规模分散经营在减少,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发展,日益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引领力量。目前,全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达到了4.6亿亩,约占承包地的1/3,经营耕地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超过350万户,农民合作社达到190万个。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5%。

  二、“三权”分置是充满政治智慧的制度安排

  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是适应生产力发展、顺应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继往开来的制度变革,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与时俱进。

  (一)“三权”分置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下,进城务工的农户拥有稳定的承包权,可以放心流转出土地经营权;想种地、多种地的农户,可以多种渠道流转进土地经营权,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三权”分置实现了村组集体、承包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各有所得、无有所失,集体土地作为要素在生产经营中实现流动,流出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增加财产性收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收益,达到了公约数效果。

(二)“三权”分置为增加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创新了制度供给。当年土地家庭承包,实行“两权”分离,这个制度供给打破了大锅饭,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了出工不出力、种地不打粮的问题,一举解决了温饱问题。“三权”分置作为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实际也是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次带有全局性的制度供给,必将再一次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土地经营权流转,提升了农业经营规模效益;经营权托管,发展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经营权互换,实现了土地集中连片种植;经营权抵押,解决了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经营权的放活,还为多元主体投资农业、创业创新开辟了空间,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加快向农业农村集聚。现在,农村创业创新活力空前迸发,“三权”分置正在为农业农村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源泉。

  (三)“三权”分置为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带来了制度绩效。“三权”分置是对“两权”分离的继承和发展,创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丰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使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三权”分置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催生了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开辟了新路径。“三权”分置使中国的土地制度更好对接农业现代化,现代技术、装备、管理、金融、人才等可以更好融入农业,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产品市场化。“三权”分置植根中国大地,富有中国特色,也为上人多地少的土地制度创新提供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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