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4日至1月1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反映内容应客观真实,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我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予以保密。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收件人:省农机局购机办,邮编:310020(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jnjbt@163.com。联系电话:0571-86757982、0571-86757983。
附件:2017年批农机购置补贴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公示名单.doc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