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交警驾驶路面巡控,查获一起拖拉机驾驶员酒驾行为。
1月4日上午10时许,在遂溪县河头镇路口,一辆拖拉机满载甘蔗由河头镇开往河头糖厂方向,驾驶人是一名红光满面的男子,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随即,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经现场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浓度含量高达52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随后还发现该男子无法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涉嫌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现场对涉嫌酒驾司机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
目前,刘某某(男、52岁、遂溪县河头镇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拖拉机的违法行为,已被河头中队依法处罚。面对处罚,刘某某懊悔地说:“一直以为酒后开小轿车才是酒驾,也以为驾驶小轿车才需要驾驶证,所以在早餐时与朋友小喝了两杯,没想到酒后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了,以后驾驶拖拉机再也不敢喝酒了。”
遂溪交警提醒:随着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城区酒驾行为已大幅度减少,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数量也明显下降;然而在农村地区,酒驾问题不容忽视。对此,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以动力装置牵引的拖拉机、摩托车同样是机动车,无论驾驶证是农机部门核发的拖拉机驾驶证,还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一旦涉嫌酒驾,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