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2BZM-2型免耕播种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市(地)农机局(总站、办),抚远市、绥芬河市农机局:
2016年11月2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暂停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2BZM-2型免耕播种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黑农机产函字[2016]63号),暂停了勃农兴达公司相关机型的补贴资格,要求各市(地)进行调查核实,企业开展自查。
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承认因政策理解偏差,向农户提供了不实申请资料,并承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企业承担。截止到11月28日,所有涉事补贴申请均由购机者自愿撤销。
根据黑农机产函字[2016]63号文件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综合考虑黑龙江省勃农兴达公司违规事实不造成补贴资金流失和损害购置者利益的客观实际,以及牡丹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等各市工作报告和调查情况报告。决定从即日起恢复该公司2BZM-2型免耕播种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勃农兴达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和诚信建设,对照补贴政策进行整改,切实履行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其他农机生产企业应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和省补贴文件相关规定,规范经销企业守法守规经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做好该公司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将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列入县级重点核实内容,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同时,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补贴机具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12月14日
以下为存档内容:
关于暂停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2BZM-2型免耕播种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市(地)农机局(总站、办),抚远市、绥芬河市农机局:
近日,我局收到牡丹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报告,反映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BZM-2型指夹式免耕播种机在销售过程中涉嫌提供不实申报资料等问题。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及牡丹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初步调查结果,经研究,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2BZM-2型指夹式免耕播种机补贴资格。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该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由于我省采取先购后补的补贴操作方式,对于暂停之前农民购置的该款产品,可正常录入补贴系统,但在我局做出最终处理决定之前不能兑付补贴资金。
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市(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请牡丹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代表我局约谈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进一步核实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市(地)农机局立即组织所辖各县(市、区)调查该产品在当地销售和申报补贴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牡丹江市农机局约谈情况和各市(地)调查情况请于11月10日前报送我局(纸质版加盖公章)。
我局将依据各市(地)调查核实情况,以及企业自查整改情况,适时研究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省农委农机局联系处室: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451-82659439
电子邮箱:82656251@163.com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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