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告2016年第13号
为加强对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管,促进农牧业机械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切实维护广大农牧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部《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农牧业厅安排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在全区11个盟市的41个旗(县、市、区)对2014年至2015年享受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在用玉米收获机、捡拾压捆机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质量调查共涉及区内外17家企业生产的20个型号389台玉米收获机,11家企业生产的11个型号265台捡拾压捆机。调查方式采用现场作业跟踪调查和入户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内容包括:产品性、可靠性、适用性、企业售后服务状况等。
二、调查结果
玉米收获机的总体质量状况趋好,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满意以上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76.5%,达到满意以上的产品占被调查产品的86.6%其中,约翰·迪尔(佳木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及其生产的4YZ-4(Y210)玉米联合收获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生产的4YZB-4型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用户满意度指数;河北雷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及其生产的4YZ-3A型玉米联合收获机、武城县志鑫机械有限公司及其生产的4YZP-2A型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在产品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用户不满意度指数。
捡拾压捆机质量状况保持稳定,被调查企业及产品的用户满意度指数均达到满意,其中,上海世达尔现代农机有限公司及其生产的9YFQ-1.8(THB3060))方草捆打捆机、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生产的9YF-1.9方捆机打捆机,呼伦贝尔市蒙拓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生产的9YG-1.3圆草捆机、呼伦贝尔市蒙力农牧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其生产的9YG-1.5圆捆卷捆机用户满意度指数;但个别企业和产品也存在着售后服务或产品可靠性用户满意度指数偏低的情况。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农牧业厅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对所有存在问题的企业及其产品提出整改意见,并通知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从本通报发布之日的3个月。企业拒不整改或者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自治区农牧业厅有权做出进一步处理
(二)各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质量调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意识,改进产品技术缺陷,提升产品质量性能;强化售后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升售后服务质量。
(三)各级农机质量监管部门要结合今年的农牧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继续对本通报所涉及的问题产品给予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经调查核实问题严重的,自治区农牧业厅将取消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
附表: 1、玉米收获机质量调查结果一览 2、捡拾压捆机质量调查结果一览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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