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牧机发〔2017〕367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7〕34号)精神,结合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的通知》(农机产〔2017〕89号)要求,现将《2017年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重点结合农业部督查、自治区农机化调研督查、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等督导行动要求,强化对各盟市、旗县农机主管部门延伸绩效管理的督导检查,把延伸绩效管理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督查范围,把督查情况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逐步形成督查工作与绩效管理协调联动的良好机制,更加有力地推动农业部和自治区有关农机化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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