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2015〕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局(委)、科技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地税局、工商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海洋渔业主管部门、金融局(办)、供销社、税务局、银监局:
根据中央“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精神及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3〕10号)的要求,现对经各地推荐申报、第三方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省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认定,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的广州市白云区绿韵农家乐鲜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86家农民合作社授予“广东省第三批(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并予以公布(名录见附件)。
同时,为利于加强管理,体现我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持续性和连续性,今后组织开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考评工作仅公布当批次考评合格的省级示范社名录(不再包含之前各批次保留的省级示范社名录),并按批次及年份冠以“广东省第×批(××××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013年《关于公布2012年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录的通知》(粤农〔2013〕26号)公布的837家省级示范社继续有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落实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提升发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省级示范社的跟踪检查和动态管理,配合省级组织的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省级示范社将行文取消省级示范社资格。
附件:广东省第三批(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录(农机类)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广东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广东省第三批(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录(农机类)
1、韶关市曲江区火山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2、仁化霞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3、五华县百通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4、开平市新村农机专业合作社
5、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利农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
6、鹤山市合兴农机专业合作社
7、恩平市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8、江门市新会区皓阳水稻机械化专业合作社
9、阳东县恒通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10、阳春市茂林农机专业合作社
11、阳春市鸿兴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12、吴川市吴阳镇广农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
13、茂名市茂南区志远农机专业合作社
14、高州市金田农机专业合作社
15、电白县美加好农机专业合作社
16、高要市宏大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17、新兴县东成镇国顺农机专业合作社
18、郁南县连发农业机械化农机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