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函〔2017〕25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牧、农业)局(委),省农垦事业办及有关农场,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近年来,各省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均查处了一些农机补贴产品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对一批生产经销企业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有效净化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环境。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规产销企业的惩处力度,营造良好政策实施环境,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发〔2017〕128号)要求,我省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起,对于违规生产经销企业实行联动处置措施。即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及黑名单数据库发布的信息,对在其他省(市、区)发生违规问题被处理的产销企业,原则上采取联动处置,在我省有确凿事实证明在我省不会发生类似违规问题的除外。我省实行联动处置时,相关产品补贴资格的暂停、恢复均应与“违规问题发生地”的处理尽量保持一致,直接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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