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哈瑞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变更微耕机型号的通知
黔农委函〔2015〕145号
各市(州)农委,安顺市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机)局(中心):
四川哈瑞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以下简称“哈瑞特公司”)的1WG4.4-95FC-Z型微耕机系我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哈瑞特公司2014年9月申报《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时,根据新的标准要求,将原型号为1WG4.4-95FC-Z的微耕机变更为1WG4.05-95FC-Z,配置未发生变化,配套动力依然为173F风冷柴油机。从2015年1月起,该公司生产的微耕机使用新型号1WG4.05-95FC-Z,取代原型号1WG4.4-95FC-Z。
根据《关于继续做好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4〕401号)和《关于启动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201号),2014年农机补贴资金结余的县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11日按照2014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继续组织实施。各地实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哈瑞特公司1WG4.05-95FC-Z型微耕机即为1WG4.4-95FC-Z型微耕机,应按照补贴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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