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所有果蔬烘干机补贴资格的通知
黔农委函〔2015〕176号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
近日,我委接到反映,部分果蔬烘干机中央补贴额可能存在偏高情况。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和补贴资金使用,我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暂停所有果蔬烘干机的补贴资格。暂停期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不得销售果蔬烘干机;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补贴申请,已经受理的补贴申请暂停结算中央补贴资金。
我委将成立调查组开展专项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适时研究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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