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机局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陕农机办发〔2017〕48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7号,以下简称“部办《通知》”),省局省财政厅下发了《陕西省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陕农机发〔2017〕12号,以下简称“省局省财政厅《深松方案》”)以及《关于下达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7〕16号),为规范年度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资金保障。为了贯彻落实好部办《通知》和省局省财政厅《深松方案》精神,加快推进年度深松整地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落实任务。在今年2月省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计划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7〕13号)的基础上,结合农业部、财政部下达我省年度深松整地项目指导计划和资金总量,省局省财政厅下发了陕农机计发〔2017〕1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各地要尽快将所承担的作业补助面积逐级分解下达,层层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加强装备支撑。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将深松作业机具作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补贴重点,充分满足农民购置大马力拖拉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等作业机具的需求,做到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切实提高深松作业机具装备水平。
三、规范作业实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部办《通知》关于“深松作业补助面积较大的地区,可参照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深松作业任务。”的要求以及省局省财政厅《深松方案》关于承担深松作业任务农机合作社的确定原则,加快确定承担深松作业任务的合作社。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严格作业补助实施过程管理及档案管理。
四、强化质量监控。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部办《通知》关于“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鼓励在人工抽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在远程监测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保证深松作业质量。深松作业任务150万亩以上的省份,今年力争实施信息化远程监测的作业面积占实际补助面积的85%以上”的要求,在坚持人工核查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化远程监测设备应用力度,力争达到部办《通知》要求的信息化远程监测比例。同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管核查机制,严防虚报补助作业面积、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促成县乡政府深松整地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财政部门各司其职,相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在农机化综合管理系统中的作业信息报送管理模块,每月按时报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在深松整地作业任务进度过半和基本结束时,将《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统计表》(附件)传真至省局管理法规处。9月下旬增加报送频次,每周报送一次作业进度以及相关工作动态。要充分通过新闻媒体或现场演示会、培训班等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深松整地作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推进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要及时制定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于8月30日前报送省局管理法规处。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
陕西省关于启动实施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经商省财政厅同意,请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市和省农垦集团按照省局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发〔2017〕4号)关于各地从省上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15%用于深松作业补助资金的要求和40元/亩的作业补助标准,采取招标或其它方式,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承担深松整地任务,抢抓春季生产有利时机,抓紧启动实施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
待中央财政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后,省局和省财政厅将及时下发年度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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