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机推广机构、有关部门:
为落实农业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渝农办发〔2016〕14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开方式
各区县应在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机)网站首页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专栏”)。
二、信息公开内容及要求
(一)实时公开信息
1、转发上级有关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
2、转发上级有关单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3、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
4、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补贴申请操作程序等。
5、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联系电话(包括政策咨询、补贴工作受理、补贴举报、机具质量投诉)。
6、转发重庆市和发布本地区补贴违规通报信息。
7、链接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实时发布补贴产品信息。
8、链接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实时发布本地区补贴受益对象信息公示,或按系统批次发布。
9、链接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实时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情况。
(二)年度公开信息
1、每年公告当年度本地区享受购机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当年补贴系统关闭止)。
2、每年公告当年度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报告
三、其他要求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发布和更新公开信息,严禁公开个人隐私信息。我站将不定期组织开展专栏建设、维护和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7年5月31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cqn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