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农机局、财政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新财农〔2013〕6号),请各地州认真测算2016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数,填写《2016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表》(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于2016年7月27日前报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
2016年7月25日
联系人:赵磊邱文
联系电话:0991-4338316 2827410
传真:0991-4338316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xjn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