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机局(办):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将目前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全省实施比例为63.9%,其中,济宁市、聊城市实施比例超过了90%,东营、潍坊实施进度较慢,不足20%。德州市已率先开始结算,目前已结算2.06%。
请各市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并尽快启动资金结算工作,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民手里。
附件:山东省2016年农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截至7月15日)点击下载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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