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机综﹝2016﹞54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但总体上政策实施进度同比相对迟缓。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靠前服务,采取措施,挖掘潜能,在规范、、廉洁实施的基础上,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
为确保又好又快完成今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在次报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后期和2017年季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等因素,再次报送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并重新填报《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表》,报各设区市。各设区市汇总后(加盖公章)于8月20日前,传真或拍摄照片发至省农机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黄兰;联系电话:0791-86234564;QQ邮箱: 543370183@qq.com。
2016年8月11日
江西省2015-2017年(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批分类归档公示(二)
赣农机综﹝2016﹞20号
现将江西省2015-2017年(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批分类归档通过的干燥机械、谷物收获机械、植保机械、中耕机械、栽植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产品信息予以公示。
请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确保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误导和重大遗漏。同时,要对误归入补贴额较高的档次,要在补贴办理前主动书面报告我局,对发现上述问题但未主动报告的企业,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质,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以及补贴档次的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的准确性。
公示期自2016年4月6日起至2016年4月1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传真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791-86234564 传真号码:0791-86213192
江西省农机局
2016年4月6日
江西省2015-2017年(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批分类归档公示(一)
赣农机综﹝2016﹞17号
为满足我省广大农民春耕备耕的需要,现将江西省2015-2017年(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批分类归档中专家评审通过的耕整地机械、动力机械及种植施肥机械等3类产品信息予以公示。
请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确保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误导和重大遗漏。同时,要对误归入补贴额较高的档次,要在补贴办理前主动书面报告我局,对发现上述问题但未主动报告的企业,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质,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以及补贴档次的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的准确性。
公示期自2016年3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2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传真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791-86234564 传真号码:0791-86213192
附件:江西省2015-2017年(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批分类归档公示(一)
江西省农机局
2016年3月16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bt.amic.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