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农机科文〔2013〕62号
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南阳市、信阳市及固始县农机局:
为加快我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2013年省农机局继续在水稻主产区实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现将《河南省2013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切实保证项目任务完成。
附件下载:1.河南省2013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2. 2013年河南省沿黄稻区麦稻全程机械化试验方案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4月27日
河南省2013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水稻生产机械化,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2013年在水稻主产区继续实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任务
(一)项目实施地点。
2013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省级项目安排在信阳、开封、濮阳3个省辖市和固始县、桐柏县、唐河县、南召县、武陟县、封丘县、获嘉县、濮阳县、范县,农业部项目县为原阳县。信阳、开封2个省辖市在本市范围内自行建设项目县。
(二)项目任务。
1、开展示范推广。每个项目县要建立6个以上育插秧机械化示范点,对机插秧作业进行补贴,开展培训示范和宣传推广等。示范点主要以村组为重点,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主建设。每个示范点的育秧规模要满足向500亩示范大田供秧,辐射带动本地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推广应用。全省机插秧面积达到205万亩。
(1)按照增强信阳地区推进水稻机插秧的责任,加大沿黄稻区机械化育插秧示范推广力度的要求,信阳、开封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进机械化育插秧,信阳市机插秧面积达到180万亩,其中:固始县50万亩;开封市机插秧面积达到3万亩。桐柏县机插秧面积达到4万亩,南召县、唐河县、封丘县机插秧面积各达到1.5万亩,武陟县、获嘉县机插秧面积各达到1万亩,濮阳县达到4.3万亩,范县达到3.7万亩。
(2)农业部项目县原阳县要按照农业部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8个以上育插秧机械化示范点,每个示范点新增机插秧示范面积500亩,共新增机插秧示范面积4000亩,带动全县新增机插秧面积1.5万亩,达到3.5万亩。
2、开展技术培训。信阳市完成1500人次以上的培训任务,开封市完成500人次以上的培训任务,项目县各完成200人次以上的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以水稻种植大户、农机大户为主,同时加强对县、乡(镇)和村级农业、农机技术人员的重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水稻标准化育秧技术、插秧机操作技术及使用维护知识、田间管理技术等。
3、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编印和发放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明白纸等宣传资料,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辅导农民和大户应用育插秧械化技术。通过召开育插秧现场会等形式,广泛示范、宣传,进一步扩大技术辐射和普及范围。
4、开展沿黄稻区麦稻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研究。针对沿黄麦稻轮作区影响机械化作业生产的问题,按照《2013年河南省沿黄稻区麦稻全程机械化试验方案》(见附件2),由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在濮阳市选择试点进行试验,比较不同品种对机插水稻生长过程及产量的影响;研究不同的小麦播种方式及不同品种对小麦生长过程及产量的影响;筛选适宜沿黄稻区机械化作业的麦、稻品种及小麦播种机,开展沿黄稻区粮食全程生产机械化技术体系研究。其他沿黄稻区项目县也要开展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找出制约水稻机插推广应用的各方面原因和解决方案,探索沿黄稻区水稻育插秧技术应用发展模式,推动沿黄稻区水稻机插工作上台阶。
5、促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的集成配套。研究总结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与耕整、植保、收获等机械化技术的集成配套,逐步形成操作技术规范和生产作业标准。
二、资金使用计划
(一)项目资金投入。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省财政投入资金150万元,中央资金10万元。
(二)项目资金用途。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资金按3∶4∶3的支出比例用于技术指导、培训宣传、作业补助等工作,其中技术指导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专家指导咨询、制定技术操作规程、项目实施要点等;培训宣传主要用于对技术骨干、农机手和实施区农民的技术培训,以及开展技术宣传等;作业补助主要用于对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民应用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补助。麦稻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研究资金主要用于试验田建设和开展试验、分析、研究等工作保障。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机具。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项目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将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努力推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工作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策保障。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将水稻育插秧机械设备作为补贴重点,优先满足农民购买插秧机、育秧播种机、秧盘等的需要,不断增加机具的保有量,为育插秧机械化发展提供机具保障。要继续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实施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大棚育秧补贴等,加大对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扶持力度。
(二)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项目任务。各项目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省局下达的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于5月24日前报送省农机局科教处和省农机推广站。项目县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关键技术路线及相关要求。示范点建设必须落实地点(乡镇、村)、规模(面积),并遵循地块相对集中的原则。在继续保持和扩大原示范点作业面积水平的基础上,新建示范点的选择,以发挥好整体示范效果为前提,应选择在新的乡、镇,以扩大示范区域。项目实施要与农机购置补贴有机结合,发挥倍增效应。
(三)明确工作重点,加快发展速度。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经济有效的方针,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加强技术培训示范,不断完善技术体系,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提升育插秧机械化水平。豫南稻区要进一步巩固水稻机插秧的发展成效,加大高速插秧机、水稻育秧成套设备的示范应用力度,快速提升机械化育插秧的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要着重探索和总结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育插秧机械化示范推广体系建设。围绕育插秧机械化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培育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机制,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
沿黄稻区要加快确立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主导地位,推广激光平地技术,提高机械平整耕地水平。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当地条件的低成本育秧技术和配套的机械化种植技术。根据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耕作制度和种植习惯,试验、确定区域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实现技术本地化和标准化。要加大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力度,通过典型引路和宣传发动,推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快速发展。
(四)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项目区要制定落实好项目工作责任制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一要做好档案管理。对项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件、方案、技术资料和影像材料等,建立专门的档案,指定专人规范管理。二要定期报告情况,及时做好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以简报、工作动态等形式,向省局报送进展情况。各项目市、县在6月1号和15号向省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表(见附表),6月底前报送项目阶段总结。10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同时报送省局科教处和省农机推广站。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农机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四要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不得列支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