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掌握2016年全省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现就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及购机补贴资金整合与结转情况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 2016年购机补贴实施情况。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总结报告应包括取得的成效、主要亮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各地组织开展购机补贴督导检查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须重点报告。
2.购机补贴资金整合与结转情况。各县(市、区)农机部门须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填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整合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和《全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结转资金统计表》(详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各地应认真总结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准确填报相关表格,各县(市、区)须于12月16日前将县市购机补贴总结报告及表格报送所属市州。各市、州须于12月20日前将市州购机补贴总结报告及各县表格电子版报送省局产发处。
联系人:彭仪,巩继伟联系方式:027-87664490
邮箱:chanfachu@163.com
2.各市、州、县(区)农机部门须将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在当地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栏目中发布。
附件: 1.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整合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2.全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转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湖北省农机局
2016年11月29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hbnj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