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7〕1号
各市、州、县农机局(办),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有关要求,改进和规范我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省级鉴定能力认定工作,我局组织对《湖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鄂农机管发〔2013〕3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省级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请于2017年1月10日17:00之前,将修改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反馈至省局质量管理处(联系电话:027-87664856,电子邮件hbsnjjzgc@163.com)。
附件:湖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省级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修订稿)点击下载
湖北省农机局
2017年1月3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hbnjh.gov.cn/